知識產權合同: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是從事智力創造性活動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權利。通常分為兩部分,即“工業產權 ”和“版權”。根據1967年在斯德哥爾摩簽訂的《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的規定,知識產權包括對下列各項知識財產的權利: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表演藝術家的表演及唱片和廣播節目;人類一切活動領域的發明,總之,知識產權涉及人類一切智力創造的成果。以下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如何簽訂知識產權歸屬協議。
如何簽訂知識產權歸屬協議
如何簽訂知識產權歸屬協議
一,被許可的知識產權應當有效
知識產權是有法定期限的,如發明專利為20年,商標為10年等,當期限屆滿后,知識產權將為社會共有,任何人在使用時都可以不再支付使用費。因此在訂立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時,必須首先調查被許可知識產權的法律狀態;此外,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要超過權利保護期限,如存在超過權利保護期的情況時,則可約定權利期限屆滿時合同即終止。
二,許可人應當保證其許可的知識產權無瑕疵
許可人應當保證自己是被許可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者,或者是經所有者授權可以向他人許可的人。所以被許可人在簽訂合同前,必須充分調查許可人的權利狀況。獲取證據的途徑有:到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主管部門查詢,向同一標的的其他被許可人了解,或者請求查閱許可人以前訂立的關于本標的的許可合同等。
三,被許可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由許可人提供相關的資料和指導
由于被許可人對被許可知識產權的了解比較有限,在實施過程中會遇到一些問題,因此,為了更好地實現合同目的,被許可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由許可人交付與實施知識產權有關的技術、資料,并提供必要的指導。
四,在合同中應約定知識產權的許可方式
知識產權許可主要有普通許可、獨家許可、獨占許可、交叉許可和分許可五種。針對合同中約定的不同許可方式,雙方在權利、義務的分配上有很大不同。普通許可是最基本的方式,許可人將知識產權許可被許可人后,仍然能夠自己實施或者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知識產權;排他許可時,許可人不得就該項知識產權再許可第三人實施,但許可人自己保留實施權利;獨占許可時,只有被許可人才能實施該項知識產權,許可人不能實施,也不能許可第三人實施。
知識產權實質上是一種無形的財產權,其客體是一種智力成果或知識產品,是一種無形的無形財產或精神財富,是創造性智力勞動創造的勞動成果。其同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受國家法律保護,具有一定的價值和使用價值。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如何簽訂知識產權歸屬協議。
[免責聲明]
文章標題: 如何簽訂知識產權歸屬協議
文章內容為網站編輯整理發布,僅供學習與參考,不代表本網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及時溝通。發送郵件至36dianping@36kr.com,我們會在3個工作日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