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你的工資條:不這樣操作,每月可能少拿一筆錢
距離2022年元旦還有25天,有一件關乎你我明年錢包的大事兒要注意了。
近日,個人所得稅APP提醒廣大納稅人,下一年度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中新經緯也提醒各位小伙伴,在12月31日前,要及時確認申報2022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內容,這會影響你明年每個月的工資。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第九條的規定: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于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并報送至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于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后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個人所得稅APP顯示,為保障納稅人在2022年可以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政策紅利,個人所得稅APP與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開放了“確認下一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功能,納稅人可以通過該功能將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一鍵帶入2022年。
也就是說,如果2022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21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可以在確認之后在APP中點擊首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再選擇扣除年度“2022”,即可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變動可以選擇作廢或修改。
當然,也有納稅人2022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這種情況則要申報填寫。只需要先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再點擊APP首頁的“專項附加扣除填報新增”即可。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是落實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配套措施之一。中新經緯梳理了以下六項的扣除標準以及具體填報內容:
一、子女教育,扣除標準為每子女每月1000元。填寫信息包括子女受教育信息,含受教育階段、受教育時間段等;子女、配偶身份證件號碼。
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的子女需處于學前教育階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二、繼續教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三、大病醫療,如果想要享受這項專項附加扣除,必須是納稅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并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填寫時需提供患者信息和醫療信息。其中,患者信息包括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支出可限額內據實扣除;醫療信息包括個人負擔金額、醫藥費用金額等。
四、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標準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填寫信息包括產權證明和貸款合同。其中,產權證明包含產權證、不動產登記證、商品房買賣合同和預售合同;貸款合同,按照貸款合同內容據實填寫。
五、住房租金,扣除標準為800-1500元不等。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含)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填寫信息包括住房租賃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其中,住房租賃信息包括,獲取合同編號,租賃房屋坐落地址,租賃方信息。
六、贍養老人,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填寫信息包括被贍養人信息和共同贍養人信息。被贍養人信息包括身份證件信息、出生日期,被贍養人需要年滿60(含)周歲;共同贍養人信息包括身份證件信息、出生日期,如果是獨生子女不需要填寫。
中新經緯還根據個人所得稅APP通知等相關個稅政策,整理了各位納稅人關注的一些問題。
問題一: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可以修改嗎?
答:納稅人在“個人所得稅”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若相關信息填報錯誤或者年度內發生變更的,無論扣繳義務人是否已經辦理過扣繳申報,均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進行修改。
問題二:2022年需要繼續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我該怎么辦?
答:為確保2022年繼續便捷、準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請根據自身情況對照政策條件,及時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APP或者WEB端等渠道填報、確認相關扣除信息。
如以前年度已經填報并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可查看并一鍵確認已填報的信息;如因工作繁忙等原因未能及時確認,已填報的專扣信息也會自動視同有效并延長至2022年。
問題三:未按規定辦理專項附加扣除有何影響?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4號)規定:“三、居民個人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顯錯誤,經稅務機關通知,居民個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說明情況的,稅務機關可暫停納稅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居民個人按規定更正相關信息或者說明情況后,經稅務機關確認,居民個人可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規定追補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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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有插圖均為個人所得稅APP截圖)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中新經緯”(ID:jwview),作者:魏薇,編輯:趙佳然,審校:羅琨,36氪經授權發布。
